*說明瑠公圳管理單位的沿革及改變


從郭家「金合興號」到林家「林益和」號


  道光八年(西元1828年),郭錫瑠第四代子孫郭章璣以三千七百銀元將圳路、水田等一半產權賣給了今板橋林家林本源的先人-林益川。且將行號從「金合興」改成「林益和」號。而隔年郭章璣又以四千二百銀元將瑠公圳全部產權變賣給林益川,使林益川得以獨資經營。


從「公共埤圳瑠公圳組合」到「瑠公水利組合」


  日據時期(明治三十四年,西元1901年)為怕影響日本「農業台灣」的政策,公佈了「台灣公共埤圳規則」,瑠公圳被認定為公共埤圳。明治四十年(西元1907年)瑠公圳、霧裡薛圳與上埤合併為「公共埤圳瑠公圳組合」,並拆除景美溪上木梘,改建水陸鋼筋水泥橋,於明治四十二年(西元1909年)竣工,是為瑠公橋。而在明治四十三年(西元1910年),雙連埤、大竹圍埤、三板橋埤、下埤、上土地公埤、下公埤、鴨寮埔埤、牛車埔埤等八埤也併入了瑠公圳組合。


  大正三年(西元1914年)與大正六年(西元1917年),瑠公圳組合分別以2800及5500日元收購瑠公圳的所有產權,將瑠公圳組合的所有產權物全歸為公有。並於大正12年(西元1923年)將「公共埤圳瑠公圳組合」改組為「瑠公水利組合」,並明定為法人組織。
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協會


  民國三十四年(西元1945年)台灣光復,隔年二月一日由黃逢時接管「瑠公水利組合」,並於同年的十一月改組為「台灣省文山農田水利協會」。民國37年(西元1948年)改組為「台灣省文山水利委員會」,民國四十五年(西元1956年)改組為「台灣省瑠公農田水利會」,民國五十七年再改組為「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」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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